※退換貨流程

1.30天鑑賞期
根據消保法規定,消費者均享有商品收訖起七天猶豫期之權益 (而皮克米提供30天鑑賞期);但特別標定說明、特殊包裝商品不得拆封,否則恕不接受退換貨。「猶豫期」並非「試用期」因此退回之商品須為未使用過且有完整包裝、配件及發票。
 
2.退換貨說明
皮克米的顧客,只要於乾淨地板上試穿而未損傷鞋面及鞋底,皆可享有一次免運費退換貨服務。 我們將鑑賞期提高到30天,希望您在這期間內可以確保款式、尺寸是否正確,或純粹是心意改變都沒問題。希望您留下退換貨原因,讓我們為台灣鞋業做更好的服務與改進。
※提醒您,如果您是第二次換貨,需負擔來回運費 120 元。

辦理退換貨時,若商品有下列情形者,可能會被認定為已逾越商品鑑賞之必要程度,而將影響退貨權利或需負擔毀壞之費用。

- 鞋底已有磨損痕跡。(試穿時,請留意避免鞋底磨損,應在地毯或是軟墊上試穿)。
- 鞋子有不可清除之髒汙或因試穿產生之折痕。(皮革紋路不在此限)
- 鞋子附屬配件、贈品短缺。

3.退、換貨流程

STEP1 與皮克米聯繫
收貨30天內發現尺寸不對或瑕疵,請用line與網路客服聯絡,獲得最快且詳細的回應(LINE ID:@picmic),或點選官網最下方 客戶服務→商品退換貨  填寫換貨資訊  

 

STEP2 包裝後依皮克米指示資訊就近至超商寄回,
連同商品 / 贈品 / 配件完整放入盒內包裝完成 ,依皮克米指示寄件代碼,至超商操作famiport機台列印寄件單至櫃台結帳(免付運費)

 

STEP3 皮克米收貨確認無誤,寄出欲更換的鞋/辦理退貨者,請提供郵局或銀行帳號待皮克米收到退貨後退回貨款。